風險管理政策

昇佳電子於2023年10月31日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並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考量可能影響永續發展目標達成之各類風險加以管理,並透過將風險管理融入營運活動及日常管理過程,穩健經營業務朝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風險管理組織與權責

董事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單位,由隸屬董事會之「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進行風險管理相關運作機制之監督,該委員會過半數成員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獨立董事擔任主席。

委員會下轄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為本公司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負責規劃、執行與監督風險管理相關事務,定期出具風險管理相關報告予「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並建置動態管理與報導機制,以確實督導風險管理之有效執行。

風險管理程序

運作情形

  • 本公司以「GRI 3:重大主題 2021」為基礎,同時亦參酌永續揭露準則(IFRS)及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針對永續衝擊之指引,以「雙重重大性」原則,將永續衝擊納入影響重大性及財務重大性,評估本公司營運活動在各項永續層面對社會、環境、人群與人權之影響性衝擊(外部衝擊),以及外部衝擊造成本公司須因應該衝擊而投入資源進行管理之財務性衝擊(內部衝擊),權衡內外部衝擊產出永續衝擊分析結果,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策略,於2024年04月26日向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報告,並於2024年04月30日報告董事會。
  • 2024年針對全體在職員工進行各項風險管理認知教育訓練課程,涵蓋氣候環境風險、營業秘密保護及資訊安全等,並針對研發權責人員進行專利風險評估課程,以提升整體風險意識與文化,將風險管理意識融入至日常決策及營運活動中。